解析:
夫妇之间进行的共同债务通常须由双方共同负担。判定共同债务时,需要深入研究债务是否是用于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或者是否服务于夫妇共同产业经营,以及是否基于夫妇双方的共同意愿表达等等重要因素。若确认为夫妇共同债务,两位当事人均应承担不可推卸的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有权向夫妇二人中的任意一人索求全部债务。例如,当夫妇其中一方在婚姻持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而产生的债务,往往被认定为属于夫妇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