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欺诈误导因素的情形中,因受欺骗者而签署的契约属于可以撤销的合同类型之一。在此类情形下,受欺骗方拥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的法定权利。关于如何处理由欺诈误导导致签署的合同问题,首要步骤是搜集相关证据,例如书面文件、通信记录以及证人证言等,以证实确实存在欺诈误导的行为。若合同最终得以撤销,则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该合同获得的任何财产,均应予以归还;若无法归还或无须归还,则应进行折价补偿。对于有过失的一方来说,应当对因其行为给另一方带来的损失给予充分赔偿;如果各方均有过失,则应依据各自的过失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