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借据所涉及的诉讼时效,乃是指我国民法所规定的诉讼时效期制度,即,在一定期限之内,持有人若未曾行使该项权利,则其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请求将丧失法定效力。以通俗易懂的行话讲,倘若借款合同上规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便自还款期限届满的翌日开始计算,通常为三年。反之,若借款合同并未规定具体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亦称出借人)有权对债务人(又称为借款人)随时提出还款要求,然而在此情况下,债权人也需给予债务人合理的预备期限以供其筹措资金归还债务。在这样的情况下,诉讼时效适用于自债权人向债务人要求偿还欠款,并且债务人明确表示不能偿还之日起算,同样是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