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即使归还了价值十万元的贿赂款,也依然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这样的情况下,尽管面临着主动退回贿赂款的行为,但是在接收到贿赂的那一刻起,受贿的行为就已经完成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如果利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话,那么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受贿罪。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主动退回贿赂款的行为,可以作为一个减轻处罚的情节在量刑过程中加以考虑,然而却无法改变犯罪的既定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