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公司面临运营困境而走向破产的那一刻起,员工的薪资将依据特定的司法程序有序地予以发放。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清偿所有破产相关的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之后,首要任务便是优先保证全体员工的工资得到充分的兑现。这一措施的制定旨在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基本生存权益,不容忽视。实际操作过程中,负责处理破产事项的破产管理人员将会对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深入细致的清点与估值,以便准确认定出可用于支付员工薪酬的可用资金总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