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正常情况之下,赠与的股份能否随时追回,取决于当时的具体情况。假如在赠送股权之时已经明确规定了能够撤回的特定条件以及相应情境,同时这些制约条件和可能发生的情况均已实现,那么根据事先的约定,就有权利进行撤回。
然而,如果当初并未有任何细节上的约定或者约定内容含糊不清,且所赠予的股份已经按照相关程序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而且接受赠予的对象是出于善意的考虑才获得该等股权的话,那么通常情况下,是无法随意撤销或收回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