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民事诉讼实践中,通常情况下,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须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案件是否立案的审查判断工作。若某案件不具备法定的起诉要件,则该院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裁定书,明确表示不予受理此案。反之,若某案件符合法定的起诉要件,则该院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处理,同时向相关当事人发出立案通知书以告知其立案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