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传唤乃司法机构指令审判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及场所内出席庭审,所实施的一项必要程序。此举通常不具备强迫性质,且期限短暂。刑事拘留是指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其直接管辖的案件进行调查期间,倘若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便会对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人员采取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而逮捕则是由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并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长期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相较之下,逮捕的严苛程度更甚,对证据的要求也更为严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