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告、自行申诉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均有权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审判及裁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书面或口头上诉请求。对于被告方的辩护律师和近亲家属而言,在得到被告本人的许可之后,亦可向上级法院提交上诉申请。关于判决的上诉期限设定为十个自然日内进行,而对于裁定的上诉期限则规定为五个自然日内完成,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上诉、抗诉的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