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定,针对国家公务人员以外的自然人犯下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其刑事罪名的立案标准为:受贿行为的涉案金在人民币陆万元(及以上)者即被视为“数较大”,依据此标准,该类犯罪应予以依法立案展开追诉程序。在此基础上,若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方式,为他人谋求不正当利益,且涉案金达到“数较大”的标准,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较大”“数巨大”的数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较大”“数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较大”“数巨大”的数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