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实践中,涉及到窝藏罪的案件被判定为无罪缓期执行的情况相对于其他罪名而言,其发生频率相对较低。
通常情况下,若涉案人士的犯罪行为情节极其轻微,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微不足道,司法机关则可能会认定该行为并不构成犯罪,进而作出无罪判决。又或当涉案人士的犯罪行为符合法定的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时,例如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也可能会被判定为无罪。
此外,若涉案人士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亦或是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是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等情况,并且其犯罪行为情节较轻,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且不会再次实施犯罪行为,同时宣告缓刑并不会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那么,司法机关也可能会考虑对其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