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对山地征收过程中的青苗补偿标准存在疑议,可按照下方步骤执行。
首先,建议您积极与执行征收的相关部门沟通并展开磋商,充分阐述自身的观点及需求。
如若协商未果,您有权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以便深入了解补偿标准的制定依据以及相关程序。
此外,您亦可向上一级政府部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请求重新审视补偿标准的合理性。若经行政复议后问题仍然未能得到妥善解决,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运用法律手段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