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若最终裁决将抚养权归属于男方,这往往是法官经过严谨的考量,参考了诸多因素才作出的决定。譬如,男方的财务状况相对更为稳健,使得他能够为子女提供优越的生活环境;男方所处的生活环境对于孩子的成长发育也有着积极的影响,例如教育资源丰富、居住环境舒适等等;
此外,男方还拥有充足的时间与精力来照料孩子,从而确保他们得到充分的关爱与陪伴。
然而,倘若在后续阶段男方出现了严重阻碍孩子健康成长的行为,例如虐待儿童、沾染不良嗜好等,那么女方有权向法庭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