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夫妇中的一方背负债务之后选择离婚途径,程序上与普通离婚无异。他们有权利通过彼此协商制定离婚协议,随后再共同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正式的离婚申请备案;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也可转而诉诸法院以取得离婚判决。然而值得特别留意的是,关于债务承担问题,具体承担方式将依据债务本身的属性和特征来决定。如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那么即便在离婚之后,双方仍然需要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反之,若是某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应由负债人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