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这充分表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无需被监禁于看守所之内,反而能够在特定条件之下返回家中等待最终的审判结果。这种措施通常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件,亦或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等等。然而,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县城等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