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假设在婚姻关系中存有过错的一方主动要求解除婚约,然而无辜的另一方却坚决反对,那么法院将会首先尝试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倘若调解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之间的感情状况进行深入评估,以确定是否应当作出离婚判决。在此过程中,过错方的不当行为可能会对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然而,仅仅因为一方存在过错而提出离婚,另一方坚决反对,并不意味着法院就会立即做出离婚判决。法院会全面衡量婚姻状况、夫妻情感基础、以及是否具备重归于好的可能性等诸多因素,并据此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