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体系之中,关于扣押时限能够得到适当延长的相关规定,其具体实施内容往往需要根据具体的扣押行为性质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确定。在一般的情形下,由行政主管机构负责给予延迟扣押决定的机构,应该在做出此项决定后,按照既定的流程与规程,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将这一决定告知相关的当事人,同时还需要向他们详细地阐述实施延迟扣押的具体原因。然而,在涉及到刑事诉讼的情况下,若由于案件本身情况相对较为复杂,致使扣押期限在截止日期之后仍然无法实现对案件作出终结处理的目的,则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可以将扣押期限再延长一个月。在此过程中,通知相关当事人的时间也通常会在合理的期限范围之内进行。总的来说,在不同的法律程序以及案件中,具体的提前通知时间可能会有所差异,但是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严格遵守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及时性的原则,以此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