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肇事逃逸被依法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并不因此而能逃避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需要明确的是,拘留这一惩罚措施,主要针对的是当事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本身;然而,民事赔偿所涉及的范畴,主要是对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其中既包括人身伤害方面的经济损失(例如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等),同时还涵盖了财产损失(如车辆维修等相关费用)。在交通肇事逃逸这类案件中,受害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提起民事诉讼,向逃逸方追讨相应的赔偿。具体的赔偿范围以及金额,将依据事故所导致的损害程度、双方的过失程度等多重因素综合考虑后予以确定。即便犯罪嫌疑人已经接受了行政处罚,但这并不能成为其逃避民事赔偿责任的理由或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