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协助或参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中,若涉案金额已达三百万之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情形通常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在此基础上,法院将依据刑法相关条款对罪犯做出量刑判决,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附加或单独处以罚金。然而,在实际审判过程中,刑期的裁定往往还需综合考虑到诸多复杂的变量,例如犯罪嫌疑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持有的主观动机和意向、对于自己所犯罪行的认识与悔悟程度以及是否曾经采取过诸如自首或者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立功表现等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倘若犯罪嫌疑人系初次触犯法律,或者仅仅是偶然为之,并且能够展现出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那么他们很有可能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