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判决故意伤人罪这一严惩犯罪行为的司法程序而言,其所需耗费的诉讼周期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公正合理地影响,其中包括了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所掌握的证据材料的充足与否以及法院内部的工作安排等等。通常情况下,那些相对较为简单的案件可能会在数个月之内便得以顺利完成审判流程,而那些复杂程度较高的案件则可能需要花费长达一年乃至更久的时间来进行审理。若案件在审理过程中需要进行补充侦查或者召开多次庭审,那么审判周期势必也将面临着相应程度的延长。但是,法律针对审判期限有着明确的规定,旨在保证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与裁决,做到公正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