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必然导致定罪处理。它属于强制措施中的一环,主旨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过程的流畅进行,防止潜在的犯罪嫌疑人逃逸并销毁相关证据。然而,被实施刑事拘留仅仅代表涉嫌构成犯罪行为,至于最终是否认定有罪,这需要经历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检察机关的严谨审查起诉和法院全程审理等一系列程序及其严格的法律规定,进而根据所有案件证据进行全面审视。若在后期的调查过程中出现证据不足或者嫌疑人被判定为无罪,那么他将无罪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