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国企职员受贿罪,其法律概念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任何单位中任职的员工,以职业身份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向他人索要贿赂或者非法收取他人交付的财物,从而达到替别人争取利益的目的,并且该行为涉及到的财物数额较大。对于这种犯罪行为的界定,需要特别注意主体是属于非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这一构成要素,并且明确存在着借助职务之便而接受财物,以此为他人谋求利益的情况。在法律处罚方面,主要依据涉案金额的大小进行裁量。即——当涉及的财物金额较小时,予以判处被告人三年以内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罚,同时伴随罚金的缴纳;若投资者数目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恶劣情形时,可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也要承受罚金的处罚;最后,如果涉及的财物特别巨大,或者出现了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则可能被判处被告人生涯中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伴随罚金的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