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若合同期限届满,阁下出于个人决定并未选择签订新的服务协议即终止工作关系,此情况并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障资金的法定标准。针对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原则,其主要核心要素便是失业并非源于自我意志。若是基于自我决定不再续订合同,便可视为是由个人主观意愿引发的职业生涯的短暂中断。然而,倘若在合同期满之际,用人单位擅自降低了薪资待遇或是工作环境等因素,使阁下认为无法继续履行该份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明确告知不再续约,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可以被视为非因自我意志所致的就业中断。在这样的前提下,阁下或许具备申请失业保障资金的资格。关于是否能够成功申请失业保障资金、申请的具体流程及所需满足的条件,均需要依据阁下所在地区的失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详细了解。因此,我们强烈建议阁下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更为精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