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说的法律用语里面,"动手"这个词儿,通常就是指做那些对别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有不良影响的事情。比如说,要是直接用拳脚或者别的工具,去攻击人家的身体,让人家受伤或者觉得害怕,那就算是"动手"。还有,要是明知故犯地破坏别人的财产,例如把东西扔来扔去、砸个稀巴烂之类的,也是可以算成"动手"的。不过,要真正算不算得上法律意义上的"动手",还得看行为人心里头到底想干啥,他这种行为有多糟糕,最后产生什么样的结果等等这些因素的综合考量。比如说,如果只是轻轻碰了一下,没给人家造成什么大的伤害,那可能就不会承担太重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真的把人家打得很惨,甚至造成了轻伤以上的伤害,那就可能会触犯到刑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