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情况,在合同届满之际,即迎来该合同的自动终止。当双方均无意愿续签此合同时,普遍并无需签订离职协议加以规范。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之下,例如雇佣方有意通过离职协议对涉及诸如薪资结算、工作交接以及竞业限制等相关事宜进行明确规定与约定,那么他们便可能会提出签署此类协议的要求。对于劳动者而言,倘若离职协议中所包含的内容能够满足其个人利益,并且其中并未出现任何不合理的限制或者责任,那么签署这样的协议也是可以考虑的。但是,如果协议中存在任何可能损害到自身合法权益的条款,那么就必须对此保持高度警惕。总的来说,合同到期后是否需要签订离职协议,这主要取决于双方的意愿以及实际情况。如果您对协议内容存有疑虑,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