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如果起诉方因为种种原因而无法顺利地找到应诉方,那么作为审判机关,法庭将会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方法来积极地寻找对方的下落。法庭有可能会依据自身的权力,借助户籍资料、工商注册资料等多种途径来展开调查。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法庭所能运用的查找手段和资源都是有限的。假如经过努力仍然无法找到应诉方的话,法庭可能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将相关的法律文书在特定的媒体平台上予以公布,以此象征性的将文件送达到应诉方手中。但是,这种公告送达的方式可能会导致诉讼的时间和程序被拉长。因此,我们强烈建议起诉方在提起诉讼之前,尽可能多地搜集到关于应诉方更加确切、有效的信息,以期能够使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更为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