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之下,如果支付定金的签署方未能按照预定履行其义务或者未能达到合约中的条款要求,那么这笔原本用于保证合约条款得以遵循的定金将无法被退还。这是因为定金本身就具备了确保合同顺利执行的功能和意义。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未按规定履行自己的业务任务或是在履行过程中无法达成原有的约定条件,使得合同所设定的目标无法实现,那么他将失去向对方索回定金的权利。然而,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了退款规则,或者出现了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收受定金的一方存在欺诈行为、胁迫他人等影响合同效力的事项时,支付定金的签署方仍然有权要求对方归还定金。但是,在一般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的理由,仅仅是由于支付定金的签署方违反了合同约定,那么这笔定金往往很难被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