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就是我们常说的关人,这种手段可不是随便就能用的,必须得有真凭实据才行。公安局在决定把人关起来之前,得有点儿东西能证明那个人可能干了点儿啥坏事。可是说,这时候的证据要求还没有后来那么严格,没必要非得查清楚这个人有没有犯事儿,犯罪行为到底是什么,证据够不够多之类的问题。只要发现了有犯罪这件事儿发生,犯罪嫌疑人又特别有嫌疑,要是不下手把他关起来,估计就得影响调查的进度了,这样就能把人家给刑事拘留了。但是别忘了,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们还得多找些真的能证明这哥们儿犯罪的证据,才能拿出来指证他。当然了,要是最后还是没找到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他犯罪的话,也不能随便冤枉人家,就得按照程序把强行措施换一换,或者干脆把这个案子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