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被关进看守所里的那37天,是从警察给我们发那个《拘留通知书》那天开始数。这个37天里面可不止是警察把我们抓起来的那几天,还包括他们要去检察院申请批捕的时间,还有检察院那边做出决定的时间。一般来说,如果警察觉得我们有罪,想要把我们关起来的话,他们会在拘留我们之后的三天内,拿着我们的材料去检察院申请批捕。但是有时候,因为情况比较特殊,他们申请批捕的时间可能会延长到四天。如果我们是那种到处乱跑、经常犯事、跟别人一起干坏事的大坏蛋,那警察申请批捕的时间就可能会延长到整整三十天。然后检察院那边,他们会在收到警察的申请批捕书后的七天之内,做出到底是批准逮捕还是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