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说,要是你们原来那个合约到期以后,过了快两年你俩都没签新的合同的话,那你就别指望旧的那份还管用。但是,如果说你们还是按照以前那份合同上的主要内容来做事情,那说不定就是默认了一种实际上的合同关系。根据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看,如果是雇主跟员工没有签书面的劳动合同,那超过一个月到一年之间的话,每个人每个月得向他们发双倍工资。假如说时间太长,到了一年以上你们都还没签书面合同的话,那可就算你们已经签了那种无限期的劳动合同。所以,我建议你把那些能够证明你们确实有合同关系的东西,比如工作记录,工资发放记录什么的,都好好留着。最后到底怎么回事儿,还得看你手上的实际证据和你了解的法律规定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