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可能会问,在咱们国家的法律条文里,这些做担保的人都能不能互相找对方讨要钱?这要看情况。要是他们担保人和担保人间有书面协议说明可以找对方还债的话,那在满足这个协议的前提下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他们这些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上已经明确了各自应该承担多少责任,那就得按照书面约定来,这时候他们也就不能互相找对方还债了。还有就是,如果这份担保合同上根本没写清楚每个人应该承担多少责任,那如果债权人在担保期内没有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那这个担保人就不用再管这件事了;但如果这个担保人在他应该承担的那部分之外又多承担了责任,那他就有权去找其他担保人要回他多付出去的那些钱。所以说,担保人之间到底能不能互相找对方还债,主要还是看那份担保合同上怎么写的和法律上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