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会直接裁定任何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乃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规范所作出之决定。然而,法院拥有对行政部门所做出的行政处罚进行司法审查之权力。如行政相对人对此类处罚持有异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法院将会对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根据、法律根据以及程序之正当性进行详细审查。若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得到确认,则法院将判令予以维持;若发现存在违法状况,诸如关键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有误、违反法定程序、越权行为、滥用职权等问题,法院便会作出撤销或部分撤销的判决,同时还可能判处行政部门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总而言之,法院所扮演的角色并非直接决定行政处罚,而更偏重于对其合法性进行严谨的审查与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