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工作环境中,员工选择自行放弃工伤保险权利的行为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实际上,工伤保险被视为国家法律体系下强制性的社会保险范畴,其中包含着用人单位针对聘用劳动者应履行的特定缴费责任与义不容辞的社会义务。根据国内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其所雇佣的劳动者有义务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不可解除、不可豁免的法定职责。即便在个别情况下,劳动者可能会签署具有放弃工伤保险权益效能的声明书或合约条款,此类文件于法律层面上却是无效的。倘若用人单位未能严格遵守上述法定法规,导致劳动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遭遇了工伤伤亡意外事件,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依照参照工伤保险标准的理赔方式,向受伤害的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款项。这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能将会承担更重的财务压力以及更高的法律风险。因此,为了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利益,用人单位应该依法为每一位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并确保相关投保手续齐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