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保证人给别人做了担保,然后帮别人还清了债务之后,他是有权利找那个欠债的人要回自己替他还的那部分钱的。这个过程就叫做“追偿”。那么,保证人怎么去追偿?主要有这么几个方法:第一个就是可以先跟那个欠债的人商量一下,让他把你替他还的钱还给你。如果商量不成功的话,那保证人就得去找法院帮忙了,通过打官司来追讨这笔钱。在打官司的时候,保证人需要拿出足够的证据,比如还款的收据、担保的合同之类的,来证明自己已经替别人还过钱了,而且还了多少。另外,如果那个欠债的人的债务是用东西抵押或者用别的什么方式做的担保,那么保证人在替他还了钱以后,也是有权利去要回那些抵押品的。不过,保证人要记得,追偿的权力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是三年。要是超过了这个时间,可能就会失去打赢官司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