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对工伤认定的结果存在不满,那么您具备在规定的期限内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依据法律层面来讲,从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的那一天起算,在接下来的60天之内,您可以向作出该工伤认定结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上级部门,亦或是本级人民政府去递交申请,从而启动行政复议程序。倘若您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就需要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后的3个月之内进行。
这里有一点特别需要留意,那就是在您申请复议或者进行诉讼的这段期间,原本的工伤认定结论依旧会继续执行,不会因为您的申请行为而暂停。并且,您一定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像是能够证实工伤事实的医疗记录,又或者是证人所提供的证言等,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有力地支撑您在复议或诉讼过程中的主张,让您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