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处于这种特定情形时,法院会细致地去审查双方各自的起诉理由以及所提供的证据。一开始,法院得确定好管辖的法院,通常来讲就是被告住所地的那个法院。
要是双方都提起了离婚诉讼,那法院一般会把这两个案子合并起来进行审理。在审理的整个过程当中,重点会放在对夫妻感情到底有没有确实已经破裂这一点的审查上,同时,也会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财产的分割事宜以及债务该由谁来承担等这些方面都好好地审查一番。
法院会根据双方所提供的各种证据,像是书证、物证、证人的证言之类的,来仔细地判断到底能不能准许离婚。要是经过审查发现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到了没有和好可能的地步,那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并且还会对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这些问题作出既公平又合理的裁决。
在财产分割这块,始终是遵循着公平的原则,会很清晰地把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给区分开来。而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是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首要原则的,会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诸多因素,从而作出最有利于子女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