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诉讼费和执行费的承担主体可不是固定不变的,得依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诉讼费大多是由败诉方来承担的。不过,要是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状况,那法院就会仔细考量案件的各种具体情形,然后决定双方各自分担的比例。比如说,一个经济纠纷案件,原告主张了较高的赔偿金额,但最终只获得了一部分,那么这部分诉讼费就得按照法院判定的比例,由原被告双方共同分担。
而执行费,一般是由被执行人来承担的。可要是遇到执行和解这类特殊情况,双方当事人就可以坐下来好好协商一下执行费该怎么承担。比如,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表现良好,与原告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主动履行了义务,这种情况下,执行费也许就可以适当减免一些。
总之,无论是诉讼费还是执行费,具体的承担方式都会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审理的结果等诸多因素,最后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定。这也是为了确保司法的公平公正,让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合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