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通常是由用人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来负责办理的。
当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者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出患有职业病,又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时,其所在的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天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提出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又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之内,是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这一系列的规定和流程,旨在保障职工在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能够及时获得工伤认定,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