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了两年,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将此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当经过调解却依然无效时,法院就应当准予离婚。不过,要明确的是,分居并非是起诉离婚的必要前置条件。即便分居的时间还没有达到两年,但要是存在其他一些能够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就不一样。比如说,其中一方存在重婚行为,或者与他人非法同居;又或者实施了家庭暴力,对另一方进行虐待、遗弃;再有就是有赌博、吸毒等这些不良恶习,并且屡教都不改。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同样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分居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的,并且分居的这个事实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来加以证明,像在外单独居住的租赁合同,还有证人所提供的证言等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