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期间,对于治疗与工伤无关的其他疾病,其医疗费用通常是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进行支付的。
工伤的治疗主要是针对因工作而引发的伤害情况。然而,在这个期间,如果发现并开始治疗其他疾病,就需要对费用的承担问题进行区分。倘若能够明确地分辨出该费用是由其他疾病所导致的,那么一般情况下,就需要由职工自身或者通过其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来承担支付责任。但要是难以清晰地将其区分开来,那就很可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医疗鉴定,以此来确定这些费用到底应该归属于哪一方。
另外,工伤职工在处于停工留薪期的时候,其原本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会发生改变的,并且是由所在的单位每个月按时进行支付。不过,这里面并不包含因治疗其他疾病而产生的误工损失等相关费用。总而言之,整个事情的关键就在于能否非常清晰地界定清楚所患疾病与工伤之间的关联程度。只有明确了这种关联,才能准确地确定各项费用的承担主体和支付方式,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