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证合同中,保证的范围通常是由当事人通过约定来确定的。要是没有约定的话,那就按照法律规定来,其中包括主债权及其产生的利息,还有违约金、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等。
一般来说,那些保证人明确表示拒绝承担的部分是不会被包含在保证范围内的。比如说,未经保证人同意而新增添的债务,这种新增的债务就不在保证范围之内。同时,如果合同中明确把某些事项给排除掉了,像特定的罚款或者是间接损失等,这些也不能算作是保证的范围。
另外,要是由于债权人自身存在过错而导致的损失,就像债权人没有及时去行使自己的权利,从而造成了损失的扩大,这种情况通常也不属于保证的范围。不过,到底哪些属于保证范围,哪些不属于,这得根据保证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综合的判断,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