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在工地出现工伤事故时,得依据具体状况来判别责任的承担主体。
倘若工人是与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确立了劳动关系,一般来讲,就由该施工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方面的责任。比如,一些大型正规的建筑施工企业,它们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就由这一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来承担责任。
然而,要是存在违法转包或者分包的现象,那么承包单位就得承担起工伤保险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原本应该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责任,因为转包或分包行为的违法性,就转移到了承包单位身上。
另外,如果是工人自身出现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法定情形而导致的工伤,用人单位是无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这是为了防止一些工人故意通过这些行为来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倘若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工地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极为严重的疏漏,从而引发了事故,那么施工方或者相关的责任人员很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总之,必须综合考虑具体的用工关系、事故发生的原因等多个方面的因素,才能准确地确定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