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诉费。就好比你要去法院告别人,那得先自己掏腰包交起诉费,这就像是你去商场买东西先付的定金一样。等官司打完了,如果是你赢了,那这笔起诉费就该让败诉的那一方来出,就好像赢了比赛后奖金归你一样。可要是有些复杂情况,那就可能得按比例分担,这就跟几个朋友一起出去吃饭,最后结账时按各自吃的量来分摊费用差不多。
再说说执行费,那可就更清楚,执行费就是法院帮你去执行判决的时候要收的费用,这笔钱肯定得让那个应该被执行的人,也就是被执行人来出,就跟你让别人帮你办事得给人家工钱一样。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那可就没这么简单。有时候双方在调解或者和解的过程中,就会商量着怎么确定费用的承担方式,可能双方都出一点,也可能一方出全部,这就跟两个人一起合伙做生意,商量怎么分利润一样。还有,如果原告胜诉了,但是被告实在是没钱支付这些费用,那原告可能暂时就拿不回自己预交的那部分费用,不过别担心,法院会依法去执行被告的财产,为原告争取合法权益,就好像警察去抓坏人一样,一定会让原告的损失得到弥补的。所以说,费用承担的原则虽然是明确的,但具体到每一个案子,那可就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