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在诉讼过程中那可是真的可以和解。就好比两口子吵架闹到法院去了,可在这审理的过程中,他们就有可能突然意识到,其实没必要闹到离婚那一步,于是就开始商量着和解。
比如说,这财产分割方面,之前可能为了几套房子争得不可开交,可一和解,双方一商量,根据家里的实际情况,这套房子归他,那套房子归她,这不就皆大欢喜了。还有子女抚养问题,之前可能都抢着要孩子,闹得不可开交,一和解,根据孩子的意愿还有双方的抚养条件,确定由其中一方抚养,另一方定期探望,这样既满足了孩子的需求,也让双方都能接受。
和解的好处那可太多,它特别灵活自主,不用像判决那样死板地按照法律条文来,双方可以尽情地商量,想出最符合自己意愿和实际情况的办法。而且一旦和解成功,那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就跟判决书一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谁也别想反悔。
不过,这里得注意,和解必须是以双方自愿为前提的,不能强迫谁。而且,和解协议的内容也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比如说不能把孩子卖给别人之类的,这些都是绝对不可以的。要是和解不成,那法院就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到时候可就没那么好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