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退款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这可不是一个能简单用金额来定论的事儿。就好比说,不能看到退款金额大就直接往刑事犯罪那方面想。
那得综合各种因素来考量。比如说退款的手段,如果是用欺诈这种不正当的手段,就像有些员工,为了能拿到退款,偷偷伪造交易记录,这就跟诈骗的行为差不多。要是这种欺诈行为导致骗到的退款金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是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那可就很可能构成诈骗罪。
再比如盗窃的手段,有些员工偷偷把本该属于公司的退款占为己有,这就跟盗窃行为类似。还有侵占的情况,明明不是自己的退款,却硬是占着不给退,这也可能构成侵占罪。
但要是只是因为正常的消费纠纷,比如产品有质量问题或者服务没达到预期,导致顾客要求退款,即使退款金额比较大,那也通常只是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不会上升到刑事犯罪的程度。所以,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随随便便就把仅退款行为和刑事犯罪划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