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来好好说说这故意纵火罪。就好比有个员工,他那股子邪火上来了,就开始点火。要是这火就那么烧着,没闹出啥大动静,没让别人受重伤,也没让公私财产遭老鼻子大损失,那可就得蹲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大牢。就好像他在一个偏僻的小地方点了把火,虽然把那地方烧得黑乎乎的,但也就那样,没伤着几个人,也没让多少财产受损,这就属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可要是这员工点的火那可不得了,把人烧得重伤甚至死亡,或者把公私财产烧得那叫一个惨,损失巨大得很,那可就惨,得蹲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就好比他在一个繁华的商业街区点火,那火一下子就乱窜开了,好多人受伤,好多店铺都被烧成了废墟,这就属于“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情形。
而且,法院在量刑的时候那可是得综合考虑好多东西。得看看这员工的主观恶性到底有多大,是故意要搞破坏,还是一时冲动。还要看看他的犯罪动机是啥,是为了报复还是真的脑子抽了。再看看这火造成的危害后果到底有多严重,以及这员工有没有自首立功的情节。反正,具体咋量刑,那得根据每个案件的详细情况来,法院那可是得仔仔细细地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