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那可真是不能随随便便就给它们来个“一刀切”。
就拿工伤赔偿来说,那可是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的。你看,医疗费那是必须得给报销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也得照发,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啥的,都有明确的标准在那儿摆着,就跟打地基一样稳稳当当的。
再说说人身损害赔偿,那可就复杂。依据《民法典》等规定,赔偿项目那可多了去了,医疗费得算,护理费得算,误工费得算,要是伤得严重导致残疾了,残疾赔偿金那也得算进去。而且,这赔偿数额跟好多因素都挂钩,比如说责任划分,要是对方责任大,那赔偿肯定就多;还有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伤得越重,损失越大,赔偿自然就越多;
另外,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也很重要,在经济发达的地方,赔偿标准可能就高一些,在经济不那么发达的地方,赔偿标准可能就相对低一点。
一般情况下,如果受伤那叫一个严重,并且用人单位没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人身损害赔偿可能就会比工伤赔偿高那么一些。但要是用人单位乖乖地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而且也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那工伤赔偿也能给受伤的员工提供足够的保障。所以,到底哪个赔得多,那可得好好综合考虑具体的案情,可不能简单地说哪个就一定多。就好比两个人在不同的道路上行走,遇到了不同的情况,那赔偿的结果自然也就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