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中国,那没签书面合同的雇佣关系可照样有可能是有效的。就好比有这么个员工,他一开始没跟公司签啥书面合同,可公司从他第一天上班起,就跟他建立起劳动关系。为啥?这就得提到《劳动合同法》。
只要能拿出像工资支付凭证,这就相当于每个月发工资的那个条子,能证明公司给员工发钱了;还有工作证,就像员工上班时戴的那个牌子,能证明他在这家公司上班;招工招聘登记表,那就是公司招他进来时填的那个表格;考勤记录,就是记录员工每天啥时候上班、啥时候下班的那个本子。只要有这些能证明存在事实上的用工的东西,就能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
不过,要是没签书面劳动合同,那用人单位可就麻烦,可能得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就好像公司本来该给员工一个月5000块工资,因为没签合同,就得再给员工5000块。对于员工来说,少了书面合同,在权益保障方面确实会有点困难。比如说,要是想证明自己的工作内容到底是啥,工资标准到底是多少,工作时间到底多长,那可就没那么容易。所以,咱都建议双方赶紧把书面合同签了,把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明确清楚,这样大家都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