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屋买卖要是无效,那使用费用的事儿可就没那么简单。就好比,有个卖方,他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搞出了些幺蛾子,导致合同无效,那这时候,通常就得卖方承担主要责任。比如说,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重大瑕疵,等买家发现了,这合同肯定就无效,那卖方就得乖乖承担大部分的使用费用。
再看看另一种情况,如果是买方存在主要过错,那可就不一样,买方可能就要承担更多的使用费用。就像那买方明明知道自己没资格购买这房子,还非要瞎掺和,最后合同无效了,那他就得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多承担些使用费用。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那可是会综合各种情况来判定的。会仔细考量各方的过错程度到底有多大,实际使用房屋的情况又是咋样的,还要遵循公平原则。要是双方都有过错,那可就公平,会按照过错的比例来分担使用费用。
另外,要是合同里面早就对无效后的使用费用有明确的约定,而且这个约定又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法院也会参考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所以说,具体到底该谁承担多少使用费用,那可得依据每个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来确定,可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