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通过诉讼要回借款,那可真是得好好琢磨琢磨。就好比咱盖房子得有结实的地基一样,要回借款得有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才行。比如说有那借款合同,就跟房子的设计图纸似的,明明白白写着借款的事儿;还有借条,那就是借款的“身份证”,谁借的、借了多少都写得一清二楚;再加上转账记录,这就跟房子的钢筋水泥一样,把借款的事儿给固定住了。要是这些证据都妥妥的,而且还没超过诉讼时效,那咱打官司胜诉的希望就跟那大树的枝叶一样茂盛。胜诉之后,要是对方还不还钱,就跟追债的人一样,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让法院帮咱把钱要回来。
可要是证据不足,就跟没盖好的房子一样,到处都是漏洞,那打官司可就悬了。说不定法官都不知道该咋断案。而且要是对方没啥可执行的财产,就跟房子建在空地上一样,咱也没啥办法。所以,在决定诉讼之前,咱可得像个侦探一样,把相关的证据都收集好,像聊天记录里关于借款和催款的内容,都得留着。同时,还要记住诉讼时效这事儿,可别让时间给跑了,一般是三年,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这要是过期了,就跟过期的食物一样,不好使。所以,要回借款这事,可得谨慎又谨慎。